史威登堡神学著作

属天的奥秘 #10329

10329.“看,我

10329.“看,我已经按名召犹大支派中户珥的孙子,乌利的儿子比撒列”表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教会将在他们当中建立。这从“按名召”的含义和“比撒列”的代表清楚可知:“按名召”是指选择这样的人,即合适的人选,如下文所述;“比撒列”是指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比撒列在此之所以代表这些人,是因为他来自犹大支派,而该支派表示那些处于属天良善,也就是对主之爱的良善之人,在从人抽象出来的意义上表示属天之爱的良善。关于犹大及其支派的这层含义,可参看前文(3654, 3881, 6363, 6364, 8770节)。至于比撒列的父亲乌利和祖父户珥代表什么,这从属天良善的产生方式清楚看出来。它是从属天层面的真理和良善的教义产生的。所以这两个人表示这些教义,“户珥”代表真理的教义(参看9424节)。
  那些只专注于圣言字义,并且在历史部分比在先知书部分更专注字义的人当被告知,这两个人的名字表示这类事物时,可能会感到很惊讶;但那些熟悉圣言本质的人则不会吃惊。因为圣言在每个细节上都拥有属灵之物。实际的人名和地名里面没有任何属灵之物,除非它们用来表示教会和天堂的真实事物;因为这些事物是属灵的。由此可推知,此处这两个名字同样表示属灵事物。圣言中的名字用来表示属灵事物或真实事物(参看1224, 1264, 1888, 4442, 5095, 5225, 6516节);这些名字不会进入天堂,只有它们所表示的真实事物才能进入(1876, 10216, 10282节)。
  “按名召”之所以表示选择这样的合适人选,是因为“名”在不考虑一个实际的人的情况下,表示某种事物的本质或品质,这一点从圣言中提到“名”的地方可以看出来。“名”表示某种事物的本质或品质(参看144, 145, 1754, 1896, 2009, 2724, 3004-3011, 3421, 6674, 6887, 8274, 8882, 9310节);没有“名”这个名词的动词“召”具有相信的含义(3421, 3659节);而“按名召”表示选择(8773节)。
  耶和华在此按名召这两个人,即犹大支派的比撒列和但支派的亚何利亚伯,去执行在西乃山上吩咐给摩西的工作。“比撒列”表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亚何利亚伯”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那些处于属天之爱的良善之人在天堂和教会的至内在部分,而那些处于信之良善和真理的人则在它们的末后和最低部分。因此,这两个人表示教会能建在其中的整体上的所有人;因为首先的和末后的,或最内层和最外层表示所有人或所有事物。因为接下来论述的主题是将要建立的教会;这就是为何经上按名提到这两人,他们表示教会能建在其中的所有人。“首先的和末后的”表示所有人和所有事物(10044节);“但支派的亚何利亚伯”表示那些处于信之良善的人,因而表示那些在天堂或教会的末后和最低部分的人,可参看下文。由此明显可知,“我已经按名召犹大支派中户珥的孙子,乌利的儿子比撒列”表示那些处于爱之良善的人,教会将在他们当中建立。
  

宇宙星球 #122

122.除上述原因外

122.除上述原因外,需要补充的是,在巨人里面,我们地球的居民和灵人与属世和外在的感官有关;这种感官是生命的内层终结并作为它们的共同基础而止于其上的终点。文字上的神性真理,就是我们所说的圣言也一样,它也是为了这个原因被赋予这个星球而非其它星球。由于主就是圣言,是其首先的和末后的,所以为叫一切事物都照次序存在,祂选择在这个星球出生,并变成圣言,正如约翰福音所写的那样: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这道太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从来没有人看见神,只有在父怀里的独生子将祂表明出来。(约翰福音1:1-4,14,18)

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不过,这是一个很少有人理解的奥秘。圣言在字义上是属世的(AC 8783)。这是因为属世层是属灵和属天层止于其上的最低层,可以说是其它各层建于其上的根基。圣言的内在意义或属灵意义若离了外在意义或属世意义,就如同没有地基的房屋(AC 9430, 9433, 9824, 10044, 10436)。圣言是神性真理方面的主,因而是出自主的神性真理(AC 2859, 4692, 5075, 9987)。万物都是藉着神性真理被创造和做成的(AC 2803, 2894 [原文2884], 5272, 7835 [或7678])。

属天的奥秘 #2803

2803.神性真理是

2803.神性真理是“儿”,神性良善是“父”。这从“儿”和“父”的含义,以及真理从良善成孕和出生的事实清楚可知:“儿”是指真理(参看489, 491, 533, 1147, 2633节);“父”是指良善。前面多次说明,真理只能从良善存在或显现。“儿”在此之所以是指神性真理,“父”是指神性良善,是因为神性本质与人身本质,并人身本质与神性本质的合一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神性婚姻;天上的婚姻就来自这神性婚姻。因为耶和华或主里面只有无限之物,既然如此,那么就只能以这种观念来理解祂:祂是一切良善和真理的存在和显现,换句话说,祂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良善本身是“父”,真理本身是“子”。由于神性婚姻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如前所述,所以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耶稣对腓力说,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你不信吗?你们当信我,我在父里面,父在我里面。(约翰福音14:10-11)
同一福音书:
耶稣对犹太人说,你们即使不信我,也当信这些工作;叫你们又知道又相信,父在我里面,我也在父里面。(约翰福音10:37-38)
又:
我为他们祈求,因为凡是我的都是你的,你的也是我的;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约翰福音17:9,10,21)
又:
如今人子得了荣耀,神在祂身上也得了荣耀;如果神在祂身上得了荣耀,那么神也要因自己荣耀祂。父啊,愿你荣耀你的儿子,使儿子也荣耀你。(约翰福音13:31-32; 17:1)
由此可见神性与人性在主里面的合一是何性质,即:它是相互和交替的,或是互惠的;这种合一就是那被称为神性婚姻的,天上的婚姻便从神性婚姻降下;而天上的婚姻就是主的天国本身,主在约翰福音如此论到这国:
到那日,你们就知道我在父里面,你们在我里面,我也在你们里面。(约翰福音14:20)
又:
我为他们祈求,使他们都合而为一,正如父你在我里面,我在你里面。使他们也在我们里面为一,我在他们里面,你在我里面;使你所爱我的爱在他们里面,我也在他们里面。(约翰福音17: 21-23, 26)
这天上的婚姻就是良善与真理,并真理与良善的婚姻(可参看2508, 2618, 2728, 2729 节等)。
没有神性真理,神性良善不可能存在并显现;没有神性良善,神性真理也是如此;相反,这一个总是靠近并回应那一个,所以很明显,神性婚姻自永恒就存在,也就是说,父在子里面,子在父里面,如主自己在约翰福音所教导的:
父啊,现在求你用你自己,用未有世界以先,我与你同享的荣耀荣耀我。(约翰福音17:5, 24)
但自永恒所生的神性人身或人性也生在时间中;说它生在时间中,和说它被荣耀是一样的。这就是为何主多次说,祂要往差祂来的父那里去,也就是说,祂正在回到父那里。约翰福音:
起初有圣言(圣言就是神性真理本身),圣言与神同在,圣言就是神。这圣言起初与神同在。万物是藉着祂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圣言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我们也见过祂的荣耀,正是父独生子的荣耀,充满了恩典和真理。(约翰福音1:1-3, 14)
也可参看约翰福音3:13; 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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